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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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17:21
怀孕初期一般指的是怀孕前12周,左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生素,一般情况下孕妇不宜使用。但若是不小心服食,可能对胎儿产生不利影响,但是还需要结合具体怀孕时间及检查综合判断能否保留胎儿。
1、受精2周内服用:受精以后2周内,属于全能干细胞期,约为怀孕4周,属于孕初期。孕早期服用药物对于胎儿影响可以用“全或无”概括。此时孕囊的细胞并没有分化,服用左氧氟沙星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种结果是孕囊不会受到药物影响,仍然健康;另一种结果是孕囊完全死亡,表现为自然流产或者胚胎停孕。在怀孕2周内服用左氧氟沙星之后,如果胎儿存活,而且发育与孕周相符,可以考虑保留。
2、受精2-8周服用:如果在受精后2-8周服药,有可能对胎儿造成影响,建议终止妊娠。但如果胚胎按照正常周期发育,可以继续妊娠。因此孕妇需要到优生优育科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检查,综合考虑怀孕月份、口服左氧氟沙星量和服用天数,然后决定进行药物治疗还是终止妊娠。
3、怀孕8周以后服用:此时如果孕妇仅是口服1-2片,对胎儿的影响相对较小。如果用药1周甚至更久,由于左氧氟沙星对软骨组织有较大影响,而妊娠早期胚胎的骨骼正在发育,对胎儿的影响不容小视,需要到优生优育科进行咨询,决定是否需要保留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