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伤劳动局管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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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6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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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12:22
1. 法律主观漏洞:在工厂受伤后,若发生工伤争议,劳动局有责任介入处理。若雇主不承担责任,员工可以向劳动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通常情况下,劳动局不直接处理工伤事故,但会处理与工伤相关的劳动争议。
2. 法律客观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以下情形应被认定为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患职业病的;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