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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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23:22
在侦查羁押阶段家属经过*机关的批准以后可以见到嫌疑人,但在司法实践中,*机关为了避免串供,一般情况下只允许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允许嫌疑人委托亲友做辩护人,因此,亲友可以以辩护人的身份见嫌疑人。
一、家属在侦查羁押期间可以见到嫌疑人吗?
在侦查羁押期间家属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人民*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二、刑事案件中嫌疑人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人民*、*机关、*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可以准许。
因为国家法律制度规定的是,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想要见到嫌疑人的话,必须要经过*机关的批准,而*机关是否批准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如果家属不是以辩护人的身份申请会见嫌疑人的,通常要等到案件审结完毕以后到监狱里去探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