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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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07:26
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2、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3、劳动者交接工作;4、办理工资以及离职补偿金的结算;5、劳动合同解除;6、单位出具离职证明;7、对相关文件进行备案。一、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离职补偿金的支付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单位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不需要支付离职补偿金的。如果当事人属于被单位无缘无故的解除合同的话,劳动单位就需要按照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支付离职补偿金,如果不支付的话,劳动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