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23:0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6:36
醉驾如果说情节非常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之下可以免刑事处罚,当然了,如果说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刑罚处罚的,根据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一、醉驾*那些情节可以免刑事处罚?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
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
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二、醉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当代的社会,醉酒驾驶需要按照《刑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一定的惩罚,但是根据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说犯罪情节非常的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那么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