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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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7:31
你能明确收据上写的是订金吗?如果是,能退回。如果是定金,则不能。
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天壤之别的。
一、定金
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二、订金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依你所述,你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对方应当退还。当然对方可以要求你方赔偿损失,这个损失必须对方提供举证责任,即对方到底受了什么损失,由对方自己来举证。事实上,对方又会有什么损失呢?
三、好好协商,如果不能退还,最好是找电话给消协,请消协调解。
如果对方胡搅蛮缠,你应当果断起诉,你肯定能胜诉!如果一辈子没打过官司,打一个试试,呵呵,你肯定能赢的,有精力的话,玩玩也无妨。如果你真起诉了,*一般会调解处理,对方肯定也就知难而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