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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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8 17:08
法律分析:认定为证据的材料必须具备以下三种特性:1.客观真实性 2.关联性 3、合法性。老公与他人的暧昧聊天记录若是符合以上三种特性的话,原则上可以作为离婚时的证据使用。若是不符合上述特性的话,原则上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8 17:12
录音、摄像、聊天记录等证据尽量不要单独使用:录音、摄像、聊天记录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我国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有限定,如民诉法第69条限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辩别真伪,并联盟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而《若干限定》第69条则进一步明确限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