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时间有多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31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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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4:41
日常生活中,夫妻之间争吵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总会有一些夫妻,一言不合就把离婚挂在嘴边,闪婚闪离的情形太常见了,因此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希望夫妻双方能考虑清楚再做决定,那么离婚冷静期是时间有多长?
网友咨询:
离婚冷静期是时间有多长?
律师解答:
1、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2、离婚冷静期的期限是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律师补充:
*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有: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