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伤人,受害者如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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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3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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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03:33
精神病人是指各种外界的有害因素所导致的大脑功能紊乱,临床表现为精神活动异常的人。具体表现为感知、思维、注意、记忆、情感、行为和意志智能以及意识等方面不同程度的障碍。由于心理活动障碍,致使患者扭曲地反映客观现实,丧失了社会适应能力,或伤害自身或扰乱社会秩序者总称为精神病人。
网友咨询:
精神病人伤人,受害者如何救济?
律师解答: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即使精神病人在犯罪后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受害人可以准备相关证据,要求精神病人家属进行民事赔偿。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一旦其行为构成侵权,就应当由监管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精神病人有财产,就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如果精神病人没财产的,就由监护人赔偿。
律师补充: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犯罪程度,但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人民检察院申请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案件,由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被申请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强制医疗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二)是否写明被申请人的身份,实施暴力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所造成的损害等情况,并附证据材料;
(三)是否附有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和其他证明被申请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材料;
(四)是否列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需要审查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原发性精神病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自陷醉酒】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