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中能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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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7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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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23:22
同时出现以下两种情形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2、股东尚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
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
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