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业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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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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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4 06:17
湖北省林业局的机构设置包括多个职能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1.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宣传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局工作,起草重要文件,主持会议,制定和监督执行工作制度,处理文秘、档案、信息、督查、信访、保卫、保密等工作,编制林业志书,研究林业政策并起草地方法规,负责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普法宣传教育和全省林业宣传指导。
2. 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处:研究林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省级林业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审核林业项目,指导木材生产和相关产业,监管国有资产和局机关资产,管理财务,指导林业统计。
3. 植树造林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省造林绿化、林木种苗等工作,指导防沙治沙,指导各类林业基地建设,监督森林病虫鼠害防治,管理森林旅游和木本药材产业,指导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建设。
4. 森林资源管理处:组织森林资源管理,进行调查、监测和统计,监督植树造林,审核森林资源使用,编制采伐限额,管理林木运输和林地、林权,指导基层林业工作。
5. 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政策,监督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制定保护名录,指导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审核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6. 科技教育处:负责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研项目,指导技术应用和推广,管理林业技术市场,引进国外智力,指导基层林业科技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
7. 对外合作处:负责林业国际合作与外资引进,指导涉外造林和林业系统的工作。
8. 人事处:执行人事管理政策,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改革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