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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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08:32
“诉讼时效制度”是为了监督权利人积极行使其权利的一种制度。债权人应该在债务到期后,积极行使权利,收回借款。否则,权利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就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那么如何处理过了诉讼时效的借贷纠纷,怎么应对?
网友咨询:
如何处理过了诉讼时效的借贷纠纷,怎么应对?
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戴秋秋律师解答:
借条过期只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并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戴秋秋律师解析:
对于民间借贷债权,如没有非常特殊的情况,应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其主要原因归纳有如下方面的好处:
1、避免因时间长久而遗失关键证据。
2、避免因诉讼时效中断证据不足,而导致超过诉讼时效。
3、只有经过起诉判决且进入执行的案件,法院才可以对债务人采取司法拘留等人身限制措施。
4、只有经过起诉判决且进入执行的案件,在发现对方财产线索时,可直接要求法院采取查封等措施,否则在此之前的一切法律程序,一般均需要原告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5、只有经过起诉判决且进入执行的案件,法院才有权利全方位查找对方的财产及线索。
6、对没有约定利息的借款,除非对方自愿,否则只有起诉之后才可以获得利息支持。
戴秋秋律师从事律师行业10年,专注于处理企业的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实操经验。精通公司法、合同法。擅长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公司治理、公司诉讼等公司法律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