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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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07:34
法律分析:领导不允许不能成为阻却辞职的事由,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的,可随时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