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收入购买力不及大陆城镇——基于两岸发展性收入的考察_百度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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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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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01 11:44
台湾与大陆居民的经济对比深入探讨,两岸基础生活质量大致相同,但消费行为存在显著差异。台湾居民的基础消费额是中国大陆的3.1倍,2022年台湾地区发展性收入(剔除房贷)折算成人民币约27,723元,相当于大陆可支配收入4.7-4.8万元区间。在地区对比中,台湾高于整体大陆水平,但低于城镇平均,且在直辖市和地市区的比较中,台湾居于中游。
从可支配收入角度看,2022年台湾约88,447元人民币,是大陆的2.4倍,大陆城镇为1.8倍。若仅考虑现金收入,台湾居民的购买力略低于大陆。但在扣除虚拟租金和健保受益后,台湾收入比值缩小,现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大陆略高于台湾。
消费结构上,大陆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57.9%,低于台湾的71.1%。台湾的基础消费是中国大陆的3.1倍,而发展性收入则为1.8倍。考虑到台湾的房贷负担,其实际购买力与大陆差距进一步缩小。在食品消费上,尽管台湾食品品质优于大陆,但价格更高,两地基本持平。居住消费方面,台湾的住房面积略大,但扣除公摊后,人均可用面积接近大陆。
医疗保健消费上,台湾显著高于大陆,台湾的医疗服务成本更高,尽管预期寿命相近。综合来看,尽管台湾基础消费较高,但发展性收入购买力与中国大陆部分地区大致相当,约在4.7-4.8万元区间。在收入分位对比中,两岸中低收入差距明显,大陆城镇在中高收入段超越台湾。
最后,台湾的最低工资标准虽然相对较低,但与实际生活成本相比,其对低收入群体的购买力影响有限。因此,比较两岸收入时,应充分考虑生活成本的差异,而非仅依赖最低工资标准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