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了算是终止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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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4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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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5 08:25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了不算是终止劳动关系的。在我国的劳动关系解除以及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中,如果是我国的劳动者要离职的话,是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办理好辞职工作交接手续的,此时我国的用人单位需要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 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不算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可以找原先的用人单位出具,如果拒绝出具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不算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可以找原先的用人单位出具,如果拒绝出具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劳动者要离职的话,是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办理好辞职工作交接手续的,用人单位需要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
劳动关系的解除分单位单方解除、员工单方解除、协商一致解除(不包括终止情形)。我们把这种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可能犯的常见错误,以出错可能性的大小,按顺序列明,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核对是否完成以下13点工作:
1、没有在劳动合同解除前用书面通知解除竞业*协议。
很多单位把竞业*当作格式条款,与所有员工都签订,但实际上多无必要,而如果没有在劳动合同解除前解除竞业*,则可能需承担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2、没有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作健康检查。
在此情形下,如果后来进入其他单位的职业病岗位上班而导致职业病的,则原来的单位也可能需承担责任。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我国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结束劳动关系是需要正规的办理辞职手续,这样才具有法律保障的效益。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对于此类问题的认知以及安全意识薄弱,在遇到事件的时候不能简单地解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