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区社保补缴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00:17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23:31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按每天千分之二收取滞纳金。你7年没有交,那是相当可怕的,具体数字你可以自己算一下。
另外,国家的政策是对应缴未缴的征收滞纳金,所以如果不影响你未来退休时领取养老金(到退休前共缴满15年),我建议你可以说你这7年处在失业中,没有工作单位,当然也就不需要参保的,无需交费,只是从新单位上班开始再缴保险费,最终把在两个单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只要到退休满15年就行了,否则这个滞纳金比较多,可能不划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23:37
1、累计缴纳15年,可以享受养老保险
2、个人补缴比例基数:(非农业户口失业状态下方可补缴)
年份 个人补缴基数 比例 社平工资
2002 600 21% 1020
2003 680 22% 1154
2004 780 22% 1309
2005 880 22% 1484
2006 1078 20% 1683
2007 1200 20% 1895
2008 1360 20% 2225
2009 1360 20%
2010 1525 20%
2011 1820 20%
2012 2160 20%
3、算法
历年个人补缴部分:历年个人补缴基数*缴费比例*补缴月数
滞纳金:
2011年7月份以前:历年个人补缴基数*缴费比例*补缴月数*(缴费当年社平工资÷需补缴年的社平工资-1)
‚2011年7月份以后: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例如:2012年想补缴2002年全年的保险:
缴费部分=600*21%*12=1512元
滞纳金:1521*(3520÷1020-1)=3705.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