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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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4 20:28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正式发布,旨在管理与规范海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与使用。这项管理办法经过了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在2009年9月21日第39次常务会议的审议并通过,自200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确保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省长罗保铭在此次立法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他代表政府签署并公布了这一管理办法,体现了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该办法的出台,旨在明确征收标准,规范使用流程,以确保城镇生活垃圾的合理处理,同时促进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提升。
海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行为,促进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而制定的,于2009年9月21日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