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4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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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1 13:05
生活中我们有些时候以为是小事的事情,在法律上往往要面临严重的惩罚,其中破坏电力设备罪就是其中之一,这个罪在民间有个很流行的说法就是一剪刀就是三年刑,其实一点都不夸张,这个罪名最高是可以判到死刑的。
网友咨询:
11月上旬,邓某与他人前往三江镇某处已验收投运的公用配电站,通过拆卸、切割等方式将配电站内的高低压进线柜中的铜板、铜线圈、电力电缆、铜芯铝绞线等物品盗走,造成配电站内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损失价值达30万余元。将窃取的物品变卖获利后,邓某参与分赃。
11月26日晚至27日凌晨,邓某伙同唐某等人再次来到该公用配电站,将配电站内的两台干式变压器中的铜板、铜线圈等物品盗走,造成两台变压器无法修复,损失价值达14万余元。邓某、唐某参与分赃。邓某、唐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安徽杜文律师事务所尹小二律师解答:
邓某以及唐某伙同他人在窃取公私财物过程中,以破坏性手段毁坏电力设施,致电力设施无法修复,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将依法受到惩处。
尹小二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118条和第119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2007年8月15日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破坏电力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119条第1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1)造成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的;(2)造成1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6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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