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4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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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22:05
在2009年4月,当单位要求杨立强进行账目交接时,他表现出明显的拖延,并在实际上已经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挪用了公款高达3000多万元。到了年底,他从工商银行财政专户转移了最后一笔193万余元,然后携带部分非法所得逃匿。这段非法行为引发了法律的追捕行动。经过院反贪局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仅仅用了5天时间,杨立强因畏罪潜逃的行为被成功地逮捕归案。[1]
这次事件揭示了他无视财务规定,滥用职权的严重问题,同时也显示了司法部门对于职务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和高效的执法行动。杨立强的被捕,对于维护公款安全和打击贪污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表明了无论犯罪者逃得多远,法律的眼睛始终如炬,正义终将得到伸张。[1]
杨立强是昌平区财政局国库科财政专户会计。2007年至2009年期间,挪用公款5100余万元。2009年底,其携带部分公款潜逃被抓;2011年12月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