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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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4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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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1 06:10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是指建筑施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自始不发生律效力的建筑施工合同。
网友咨询: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解答: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给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律师补充:
《民法典》规定了无效合同处理的基本原则,即首先适用恢复原状的返还原则,其次适用折价补偿原则;同时无效合同还适用过错赔偿原则。以上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当然适用于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处理,但是,建设工程合同具有特殊性,建设工程是承包人将劳务及建筑材料物化到建设工程的过程,合同无效,发包人取得的财产在形式上是承包人建设的工程,因而无法适用恢复原状的返还原则,只能适用折价补偿的原则,同时适用过错赔偿原则。造价成本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第一种是按当年适用的工程定额标准由鉴定机构鉴定;第二种是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计算;第三种是按工程价款中的直接费、间接费计算,不给利润、税金,利润和税金作为损失。
实践中,处理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包人向发包人可以主张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一)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不包括工程款,工程款属于折价补偿的范围);(二)停工、窝工损失。处理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发包人向承包人可以主张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一)实际支出的费用;(二)工期索赔;(三)工程质量导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