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4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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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9: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所述,对罪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如若在进行取保候审后已逾一年以上时间,这可能是由于相关案件仍然处在侦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亦或是因为司法机关尚未能够及时地终止取保候审的执行。在此种状况之下,当事人应有权向司法机构提出请求,要求其作出解释并迅速采取相应处置行动。倘若超越法定许可期限而未能终止取保候审,受保人则可在法律框架之内提出解除取保候审之申请,同时还能就此种超过时限的取保候审行为导致他们承受的损失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