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六个月是否可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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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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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20:26
讼期为六个月,届满即可再度提起离婚诉求。
对于基于裁定或调停协议判定法院不予准许离婚以及已达成和解的离婚案例,除非出现新的状况与原因,否则原告必须在六个月的期限内停止再次提出离婚申诉,但被告不受该阶段期限的约束与限制。
司法程序实践中,部分因对方坚持不愿意离婚且未有法律规定的判决离婚条件出现,原告无法立刻发起第二轮的离婚诉讼,通常需等待六个月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