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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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17:32
关于一审二审的收费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的,离婚案件时十块钱到五十块钱,侵害权是五十到一百块钱,劳动争议案件时三十到五十,其他的不是财产争议的案件时十到五十块钱,但是若是公诉案件,是不用收取费用的,其中这只是诉讼钱,不包括律师代理的费用,打官司这些需要了解清楚,关于一审二审诉讼费怎么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这一行政诉讼费用分担原则既适用于一审程序,也适用于二审程序。必须指出的是,由败诉方承担的诉讼费用,只限于案件的受理费,而不包括其他诉讼费用。其他诉讼费用由*按实际支出决定收取。
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诉讼的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1、*的第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均应由被诉行政机关承担;
2、行政诉讼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分担;
如果原告不撤诉或者*不准许撤诉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时,由*根据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人数和他们各自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以及各自的诉讼行为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共同诉讼当事人因连带关系而败诉时,应当负担连带诉讼费用;第三人败诉时,*将根据共同诉讼当事人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决定分担的比例。
在某些情况下,诉讼费用并不是由败诉当事人承担,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规定。具体包括:原告承担、被申请人承担、当事人自行负担。
原告承担诉讼费用适用于原告主动撤诉而*许可的情况。这里的“主动撤诉”不包括原告因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撤诉的情况。
1、撤诉案件的受理费用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2、被申请人承担诉讼费用适用于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申请执行的案件;
3、当事人自行负担的费用主要是指当事人因本人的诉讼行为而支出的诉讼费用。不论当事人是否败诉,此诉讼行为支出的所有费用都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可以双方协商解决的最好办法,因为打官司不管怎么说都会对收费的利益产生影响的,但是在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还是要律师来解决的,打官司主要是为了解决所遇到的纠纷,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双方的合法权益,解决问题的很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