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时必须经过多少股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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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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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8 13:47
公同合并,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做出决议。那么,公司合并需要经多少股东同意?
网友咨询:
公司合并时必须经过多少股东同意
律师解答:
公司合并需要经过持下列比例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1、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同时股东大会只有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达到股东总人数的一定比例时才能召开。
律师补充:
公司减资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同时,公司减资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偿还、担保事宜,公告等,周期比较长。可见,减资也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以及配合。公司的减资一般都是由于经营业务的下降以及收益的低迷所造成的,所以减资在一定程度上必须经过所有或者大部分股东的同意,因为涉及到所有股东的经济利益。从另一方面来说,每一位股东都是公司资本的持有者,没有他们的签字同意,股份无法放出。减资也同样无法完成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