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法辞退规定和补偿第三十条的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06:3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3:37
国家劳动法辞退规定和补偿第三十条的区别如下。
1、国家劳动法辞退规定,自辞的,如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接触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不需要支付。
2、国家劳动法辞退规定,被辞的,如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用支付。
3、补偿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