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一般需要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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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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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06:08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招标人邀请招标时,应确保至少有三个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根据《招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在参与必须招标的项目时,不受地域或部门*,且不应受到任何非法干预。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与投标。同时,单位负责人相同或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撤回:根据第三十五条,投标人若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需书面通知招标人。如果已经支付了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收到撤回通知后的五日内退还。如果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接收:第三十六条规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以拒收,并准确记录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以备查核。
联合体投标: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应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了资格预审,联合体必须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建。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或更换成员,否则投标无效。联合体成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在同一项目中单独投标或参与其他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变化通知:第三十八条规定,若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如果投标人不再符合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