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申请的异地执行,但由于某种原因现在可不可以申请回原籍执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2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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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3 16:59
被判缓刑申请的异地执行,但由于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可以申请回原籍执行。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3 17:00
缓刑的执行由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当被执行人的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哪个公安机关执行考察任务,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所以法院在送达法律文书过程中存在很大随意性,现实中也经常出现公安机关容易产生相互推诿的现象。你所说到的司法所是行政机关,无权干涉司法,针对你的情况,建议你到出具判决书的法院申请异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