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妊娠期糖尿病的一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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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2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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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03:01
近年来,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以下简称GDM)已经成为了产科临床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其原因个人认为有两点:一,GDM能够产生巨大儿,羊水过多,胎肺成熟延迟,早产,感染,严重的胎儿窘迫甚至胎死宫内等诸多严重的并发症,且发生率并不低;二,多数情况下,GDM的治疗非常简单,就是以各种方式在保证母儿正常代谢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前提下,调整孕妇血糖达到理想范围,直白的讲,就是降血糖。也就是说,GDM是一个严重,但是好治的病(不是绝对的),所以她应该得到临床的重视,在临床上可以取得四两拨千金的效果。
对于GDM的诊断,是一个比较头疼的问题,之所以说头疼,是因为她的诊断标准太多了,有WHO标准,教科书标准,美国的诊疗指南标准;分两步法,一步法。她们之间有些细微的差别,也是与时俱进的结果。到目前为止,临床工作中,采用的是指南标准DD即一步法,就是妊娠24周后,行75克糖耐量试验(OGTT),其空腹、服糖后1小时、服糖后2小时的静脉血糖值分别为5.1,10.0,8.5,单位mmol/L(取消了原来的50克糖筛和糖耐量中服糖后3小时血糖)。24周前仍比照成人空腹血糖值标准,且其诊断应考虑为糖尿病合并妊娠。
采用此诊断标准之后,大家普遍的感觉是,标准太低了!会不会患者太多了?尽管标准比原来低,患者量增多,但其发病比例仍然没有超过20,就是说,没有因为标准的调整,而过多了框进了患者。对于诊断了GDM的患者,通过详细认真的讲解其风险,大多数患者能够配合并依从临床医生的治疗计划,可以尽量的降低孕期风险。
对于GDM的治疗,无外乎饮食控制、运动、胰岛素治疗三条,而前两项是患者在医生的指导自行进行的,事实也证实了,大多数的患者是可以通过饮食调整和运动来达到理想的血糖控制和体重控制的。通过这一点,我个人认为,我们的产科门诊应该常规开设营养门诊,不单纯是面向GDM孕妇,同样也应该让那些非GDM孕妇得到合理的孕期营养指导,尽管她们没有被定为GDM,但她们也应该取得理想的孕期增重,很好的控制胎儿体重,从而降低由此带来的难产因素(要知道,中国现在的巨大儿比例已经越来越高了,已经成为剖宫产的一大主因了)。从这个角度来讲,降低GDM的诊断标准,不单单是扩大了患者范围,也提升了患者对孕期饮食的重视度,不光降低了产科风险,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出生人口素质,这一点,就不单纯是个医疗进步了,而是妇幼保健行业的进步,其意义已经超过了简单的诊断标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