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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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13:55
海南省于2009-2013年度实施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具体措施如下:
1. 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组织专家制定全省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标准,构建必修课程体系,包括教材建设。鼓励市县、学校开发特色选修课程和培训教材,实施菜单式培训,注重实践与创新。
2. 强化培训者和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通过专门培训班提升其课程培训和管理技能,要求培训者每年至少参加24学时的脱产学习,同时重视兼职培训队伍的建设,利用优秀教师资源进行培训。
3. 建立教师培训专家资源库,由省级机构统一管理,为师资力量薄弱地区提供支持,确保培训质量的稳定和均衡发展。
4. 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平台,推动远程网络培训,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实现大范围、高质量的教师研训,促进城乡教育的协同发展。
5. 结合校本研训制度,坚持基地培训与校内研训相结合,推动中小学校本研训示范学校的示范作用,全面深化校本研训制度的实施。
6. 实施期满考核与评估制度,由省教育厅组织对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终结性评估,对达到规定学分并年审合格的教师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附件包括:全员培训模块设置、各层次课程设置、必修课程安排等详细内容。
琼教师〔2009〕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