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加班时间应该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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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4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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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22:48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加班协商一致后,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