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3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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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18:13
如果是一般的正当防卫的,自卫过度杀人属于防卫过当的情形。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如果是特殊的正当防卫的,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