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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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4 22:36
有借条承认还钱不属于诈骗,因为诈骗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弄虚作假的方式来骗取对应的钱财,给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有借条就能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而且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一、有借条承认还钱就不构成诈骗吗
不属于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借款人由于特殊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二、有借条的起诉
(一)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要注意借款是否已经到期,即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日期已至,如果借款没有到期,是不可以起诉的;
(二)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催讨债款,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还款,如果经过了这个合理期限债务人还是没有还钱,才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从这个合理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但是在债权人追讨时债务人就明确拒绝还款的,可以马上起诉;
(三)管辖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四)债权人手上的证据只有借条的,也可以起诉。
三、哪些借条的起诉不会被支持
(一)存在借款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包括是在被胁迫、欺骗、隐瞒事实等情况下出具的借条。
(二)超过5万块的借条,应当有银行转账证明或者其他见证人等补强证据,否则不予认定。
(三)出具借条的借款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新颁布的《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判断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限是八周岁,另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出具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借条,一般指数额较大的借条。
(五)借条的诉讼时效已经经过,且不能证明在此期间内有追讨还钱的事实,沦为自然债务,一旦欠钱的人提出诉讼时效经过事由抗辩,失去胜诉的可能,但是法院不得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经过作出败诉的判决。
(六)当债权人是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借条无效。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无效,但是双方约定的利息应当支持,借款一方要向出贷的企业交纳约定的利息。
(七)借条中的复利条款无效。即将本金产生的利息算入本金重新计算利息的,无效,而且包括复利在内的利息全部得不到支持,只支持本金。
(八)借款是用于赌博、贩毒等非法用途而出借人明知的,借条无效。
(九)恋人、夫妻之间出于玩笑或者生气等原因签下的借条,又没有实际交付借款的凭证的,借条得不到支持。
所以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有借条的话,那么就应该履行对应借条上的约定,按时还款,当然有借条而且也承认还钱的话,肯定不会构成诈骗,因为借条本身就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所以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4 22:48
有借条承认还钱不属于诈骗,因为诈骗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弄虚作假的方式来骗取对应的钱财,给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有借条就能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而且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一、有借条承认还钱就不构成诈骗吗
不属于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借款人由于特殊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二、有借条的起诉
(一)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要注意借款是否已经到期,即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日期已至,如果借款没有到期,是不可以起诉的;
(二)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催讨债款,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还款,如果经过了这个合理期限债务人还是没有还钱,才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从这个合理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但是在债权人追讨时债务人就明确拒绝还款的,可以马上起诉;
(三)管辖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四)债权人手上的证据只有借条的,也可以起诉。
三、哪些借条的起诉不会被支持
(一)存在借款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包括是在被胁迫、欺骗、隐瞒事实等情况下出具的借条。
(二)超过5万块的借条,应当有银行转账证明或者其他见证人等补强证据,否则不予认定。
(三)出具借条的借款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新颁布的《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判断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限是八周岁,另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出具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借条,一般指数额较大的借条。
(五)借条的诉讼时效已经经过,且不能证明在此期间内有追讨还钱的事实,沦为自然债务,一旦欠钱的人提出诉讼时效经过事由抗辩,失去胜诉的可能,但是法院不得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经过作出败诉的判决。
(六)当债权人是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借条无效。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无效,但是双方约定的利息应当支持,借款一方要向出贷的企业交纳约定的利息。
(七)借条中的复利条款无效。即将本金产生的利息算入本金重新计算利息的,无效,而且包括复利在内的利息全部得不到支持,只支持本金。
(八)借款是用于赌博、贩毒等非法用途而出借人明知的,借条无效。
(九)恋人、夫妻之间出于玩笑或者生气等原因签下的借条,又没有实际交付借款的凭证的,借条得不到支持。
所以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有借条的话,那么就应该履行对应借条上的约定,按时还款,当然有借条而且也承认还钱的话,肯定不会构成诈骗,因为借条本身就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所以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