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要上诉,如何确定有没有上诉?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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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5:44
在进行劳动仲裁之后,对于劳动仲裁的判决不服当事人是有权进行起诉的。但是在对劳动仲裁起诉的这个过程中需要按照有关的流程来进行。
网友咨询:
裁决下来了,单位不服,说要上诉,怎么确定单位到底有没有上诉,因为单位收到裁决都20天了,*也没通知我,一般*接到上诉的,多久会决定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李东律师解析:
单位应当先向仲裁所在地中级人民*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才能到*起诉。
李东律师补充: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时效有多久?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李东律师补充:
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提起劳动纠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
(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
(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起诉,超过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逾期的,则应向人民*提供证据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