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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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0 23:41
国家实施医师行为记录制度,以评估医师的执业表现。医师的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两部分。良好行为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任务、技术成果等;而不良行为则记录因违反医疗法规和诊疗规范导致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医疗事故等。
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程序分为两种:一般程序和简宜程序。一般程序按照第三章的规定进行,详细而全面。简宜程序则更为便捷,医师需提交个人的述职报告,由执业注册机构给出意见,再由考核机构进行审核。
对于符合条件的医师,可以采用简宜程序进行定期考核:一是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二是拥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且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三是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其他医师则需要按照一般程序进行考核,确保公正、详尽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