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11:1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6:38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合同价的确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招标选定中标人和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协商谈判。
首先,招标方式是常见选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通过招标、评标和决标确定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价即为招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价内容。合同内容涵盖双方权利义务、施工组织计划、质量验收、支付条款、竣工结算、争议解决和工程保险等详细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通常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可根据项目特性进行修订。
另一种方式是针对抢险、保密等特殊工程,或者依法无需招标的项目,发包方与承包方通过协商直接决定合同价。合同内容同样包括上述所有方面。
在实际的合同价款确定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需在合同中详细约定以下内容:预付工程款的金额、支付时间和方式,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标准和时间,变更工程价款的调整规则、索赔机制、支付方式等。同时,还需明确风险承担范围、价款调整方法、竣工结算与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处理、工期奖惩条款以及与履行合同和价款支付相关的担保事项。在招标项目中,合同内容不得偏离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冲突,以投标文件为准。
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成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