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四章 视之不见 原文、今译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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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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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7 17:34
原文: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jié),故混(hùn)而为一。其上不皦(jiǎo),其下不昧。绳绳(mǐn mǐn )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今译:用眼睛去观察,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称之为“夷”;用耳朵去聆听,却什么也听不见,这称之为“希”;用手去触摸,却什么也触摸不到,这称之为“微”。对于“夷”、“希”、“微”这三者,无法穷究其本源,它们融合为一体。从表象看,它不是明光闪烁;从本质看,它不是晦暗不明。它连绵不绝,无法用语言描述,最终回归到无形状态。这就是无形状的形状,无物象的表象。这就是恍惚,迎面而来的看不见其前,尾随而行的看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今译:掌握古老之道,以指导现今事务。懂得道的起源,这就是道的规律。
解读:第十四章深入探讨了“道”的本质与运行规律。文章指出,“夷”、“希”、“微”三者不可探求,但它们融合一体,形成一个整体。道的表象不是光亮,也不是晦暗,而是连绵不绝,无法用语言描述,最终回归到无形状态。这体现了道的神秘与深邃。接着,文章强调了古道对现今事务的指导作用,只有知晓道的起源,才能掌握道的规律。本章是《道德经》对“道”的全面解读,从本体到运用,从神秘到规律,展现了“道”的复杂与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