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的内容,不用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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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7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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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7 14:28
《北京条约》:《1860年中英、中法《北京条约》主要内容:①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②增开天津为商埠;③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④准许英、法招募华工出国;⑤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 800 万两白银。签定还有美国,俄国等...其中中俄的条约还割占中国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约四十万平方公里土地
《马关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国承认朝鲜独立;向日本赔款白银2万万(亿)两;割让辽东半岛;将台湾全岛及其附属岛屿以及澎湖列岛“永远让与日本”;允许日本在中国内地设厂,增开通商口岸等。
《辛丑条约》:
1.赔款。清政府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路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录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其中这一条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沦为了帝国主义的工具。 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 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