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规拆迁工作由哪个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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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7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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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4 23:15
一、按照法规拆迁工作由哪个部门管理发生了房屋拆迁纠纷的话可以找当地的拆迁管理行政部门和人民政府进行投诉的,并且可以向拆迁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的。如果对于行政裁决的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的。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二、处理拆迁协议无效的方法
拆迁补偿协议无效,需要重新协商补偿,或者依法进行评估补偿。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三、签拆迁协议后多久给钱
找法网提醒您,签了拆迁协议实施拆迁前能拿到钱。征地应当遵循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补偿款应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未补偿到位的可以拒绝交付土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