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违约金多少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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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7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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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30 00:03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违约金金额标准的,劳动者违约时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以及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三倍以上,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于违反约定的违约金,法律有如下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三倍。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也就是说违约金的上限是不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存在违约行为,可以按照法定标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也可以通过自主约定的形式确定违约金数额标准,通常情况下违约金设置不得过高,超出法定违约金支付标准的法律不予保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