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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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18:27
在法律上对于清算财产的顺序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对于清算步骤也是如此。会根据破产债权的一些具体情形而定。
网友咨询:
破产清算股东怎么解决债权问题?
福建宏飞律师事务所吴跃华律师解答: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吴跃华律师解析:
破产清算费用与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 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民盟福建省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盟福建省直属石油化工支部副主委、福建省中外企业家联谊会理事、福建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州市优秀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公司法方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员、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成员、福州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智库成员、福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福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州市鼓楼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理事、福建宏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