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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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16:58
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的权益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公司如果在合同期间做了违法的事情,那么劳动者是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追究公司的法律责任,比如被辞退可以要求补偿。那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是什么?
1、是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强化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守法意识。
2、是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的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可以就是否续签合同等进行商议,这就保证了用人单位用人以及劳动者求职的灵活性。
3、是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被公司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由于用人单位经营模式改变,不得不辞退员工的,需要根据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况就是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法,除此之外,还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