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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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03:49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 房产所有权 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 土地使用权 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 房屋所有权 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任何人在通过购买等方式获得不动产的使用权或者是所有权之后,是需要带着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登记请求的,一般来说,只要提交的材料显示不动产确实是申请者的合法财产,那么当天就可以获得相应的不动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