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人出资买房写两人名字离婚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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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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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9 15:31
法律角度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平分。而所谓共同财产,是指从结婚登记之日起,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股票、房产等,但不包括一方在婚前所持有的财产。因此,如果离婚时,房产已经登记在两人名下,那么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房产也应当平分。
但如果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并没有出资,那么情况就有所不同。根据我国《物权法》,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于登记该房产的人,而非出资人。因此,即使另一方出资购买房产,但只要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房产也仍然归该方所有。
伦理角度
在伦理上,一方出资购买房产,但将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是希望能够共同经营这份财产,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共享房产带来的福利。但如果婚姻破裂,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却将自己的出资忽略不计,要求分割房产,这就显得不太合适。
因此,在伦理上,如果一方出资购买房产,但将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双方应当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根据实际出资情况,合理分配房产。比如说,出资一半的一方可以要求分得一半的房产,而出资一半以下的一方则只能分得相应的比例。
实际角度
在实际上,如果一方出资购买房产,但将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双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借助法律手段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出资方可以通过提供出资证明、购房合同、付款记录等证据,证明房产实际上是由自己出资购买的,要求分得相应的比例。而另一方则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也有一定的出资或者为家庭付出了其他贡献,要求分得一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