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2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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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09:48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在特殊情况之下,有权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此类情况包含可能面临相对轻微刑罚并且人身危险性较低者、身患重病同时人身危险性也较低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且人身危险性较低者,以及被拘留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审理终结,仍需进行进一步调查的人员。在涉及诈骗罪行的案件中,若犯罪嫌疑或被告满足上文中任意一种情况,且经由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评估,认为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则可依法批准其取保候审。然而,是否批准取保候审还需结合具体案情和嫌疑人的实际情况,如诈骗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以及是否存在前科等各类因素综合考虑。于是,在诈骗罪名成立之后,犯罪嫌疑人仍然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但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