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8:1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0:08
这是涉及到犯罪追诉时效问题。 所谓“犯罪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究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对犯罪人进行追溯。如果超出这个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行追诉。因此,超过刑法的追诉时效的犯罪,就意味着国家司法机关不能再行使求刑权、量刑权、行刑权,犯罪的法律后果全部消灭。这是一种刑法规定的刑事制度,据此而言某一犯罪经过了一定的期间后确实是有可能不再被追究的。 国家刑法作出犯罪追诉时效的规定,难道是在故意放纵犯罪么?不是的。犯罪追诉时效制度是为了有效地实现刑法的目的。刑法的目的是:保护法益,即: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 我们说,当一个人犯罪后,在很长时间内没有被国家发现是其所为,且该人也没有再犯新罪,那么,这种状态下国家不再追究其犯罪是合理的,是符合社会公平观念的。理由如下: 早在德国的普通法时代,就有法学家提出了“改善推测说”理论。该理论认为,假使人犯罪后,在很长时间内没有被国家发现是其所为,且该人也没有再犯新罪,可以预想该犯罪人的人性已经得到了改善,国家就没有必要在对他处刑和行刑;对于犯罪追诉时效,另外还有“准受刑说”,此理论认为,犯罪人犯罪后虽然未受到国家的追诉,但是他在长时间的逃避与恐惧中已经饱受了巨大的痛苦和精神折磨,这与对他行刑无异,可以替代应执行的刑罚了;也有一种理论认为,犯罪经过若干年后再予以追诉,那么该犯罪的证据必然已经湮灭,如果再追究犯罪人的罪行,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再做到公正,所以已经没有必要再行追诉。 以上述理论的某一方面或以上述理论之综合来考虑,各国的刑法往往都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制度。我国的刑法也不例外,该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0:09
20年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0:15
不会的,什么时候抓回来什么时候就可以加刑了!免罪是不可能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0:09
所有案件都有所谓的追溯期,长短不一。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0:07
有一种情况是可以免于处罚的,那就是罪犯从这个物质世界消失了;或者罪犯永远没有被人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