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劳动合同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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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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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1 02:52
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应该是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之内,超过一个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公司却没有和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同时,第一次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书面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也是劳资双方协商确定的。
一、订立劳动合同时间是怎么规定的?签劳动合同是有时间*的。法律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二、劳动合同分几种类型?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⑴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⑵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⑶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此,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一个月之内劳资双方就应该落实书面劳动合同的,否则,公司需要承担经济赔偿的法律风险的。而且,职工为了保住当前的这份工作就漠视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可取,这样会给公司留下的印象就是职工本人并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权,以后也可能更加无视自己的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