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1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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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3:57
当拆迁涉及到农村时,会出现多种情况,最常见的是征收拆迁。另外,还有危房改造项目引起的房屋拆除或修缮。那么,农村危房政府拆除有补偿吗,对于农村危房会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我家在农村,由于经济困难 ,三十年前父辈留下旧房子至今为能修补(土木结构)已成危房,先要拆迁,问此类情况国家给予补助或补贴吗?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王艳玲律师解答:
农村危房政府拆除是有补偿的,具体补偿标准以当地政府文件为准。危房拆除的相关补偿可以到当地的政府部门询问,因为是由当地的政府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标准。房屋是农民的安身所在,拆迁补偿问题尤为重要。危房改造不同于征收拆迁,对于危房改造是申请、认定之后由政府发放补助款,协助申请人改造危房以改善原居住环境。各地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补助对象自筹资金的能力,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其标准大致如下:
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农村危房改造的方式
1、拟改造农村危房属于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2、拟改造农村危房属于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3、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王艳玲律师解析: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以下4类重点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
(2)低保户(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3)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4)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其中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者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房屋建设标准:
(1)安全住房质量要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非结构构建和主体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2)建房面积控制标准: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农村危房改造与征收拆迁是不同的程序,但同样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总的来说是一项利民扶贫工程,所以说如果您家的房子面临拆除,首先需要了解清楚是危房改造还是征收,如果是前者,则需要申请、认定等程序并申请补助;如果是后者,则可依法获得土地补偿和房屋补偿。
王艳玲,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事研究委员会副秘书长,邦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庭事务部主任、诉讼仲裁部副主任;曾任法官十几年。多年被评为 “优秀律师”、“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