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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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7:29
玉树地震后,740多位遇难者的遗体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统一土葬,这是由玉树州州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罗松仁青于4月16日宣布的。遇难者的家属已同意进行土葬,这项工作将严格遵循相关政策和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同时确保亲属得到安抚。
在处理当地打工者遗体方面,亲属的意愿将被尊重,有的遗体已被送回西宁,是回乡安葬还是火化,将由亲属自行决定。青海省民政厅已经出台《玉树县“4·14”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共包含9个方面的规定,强调了尊重死者尊严,遗体处理由指定的殡仪馆负责,遗体确认身份后根据情况火化或土葬,对于身份不明的遗体则建立DNA数据库以便识别。
对于外国遇难者,遗体由中国殡葬协会进行防腐处理。遗体搬运和火葬需遵循卫生部门的技术方案,确保环境卫生。医疗机构对在救治过程中死亡的伤病员,会出具死亡证明并通知指定殡仪馆处理。无人认领的骨灰,将暂时保存,灾后恢复正常后由相关部门再作移交。
在抚慰方面,青海省政府决定对每位遇难者提供8000元的抚恤金,其中中央财政拨付5000元,地方财政提供3000元。对因灾造成的孤儿、孤老、孤残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补贴,其中600元由中央财政提供,400元由地方财政承担。这项抚恤标准和方案旨在提供遇难者及其家庭必要的经济支持。
2010年4月14日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两次地震,最高震级7.1级,地震震中位于县城附近。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青海玉树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2010年4月20日国务院决定,2010年4月21日举行全国哀悼活动,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致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截止2010年5月30日18 时,经青海省民政厅、公安厅和玉树州政府按相关程序规定核准,玉树地震已造成2698 人遇难,其中已确认身份2687 人,无名尸体11 具,失踪270 人。已确认身份的遇难人员:男性1290 人,女性1397 人;青海玉树籍2537 人,省内非玉树籍54 人,外省籍96 人(含香港籍贯1 人);遇难学生199 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