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立深于立深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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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7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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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0 10:42
于立深,1969年9月出生于黑龙江省讷河市,是一位法学博士。自1999年起,他便在吉林大学法学院任教,现担任教授职务,并在宪法与行政法教研部担任副主任。他还兼职《当代法学》杂志社编辑,并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担任研究员。
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涵盖了行政法与政府管制、契约哲学、宪政与人权。他曾主持多项重要项目,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行政合同类型化研究》、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契约方法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制度保障》子课题等,以及吉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行政法律制度的变迁与创新》等。
他的学术成果丰硕,如《行政规章研究》一书曾荣获多项奖项,包括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优秀奖和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他还发表了多篇论文,如《行政立法的过程、体例与技术》、《美国文书工作减负法》等,被多个权威期刊和学术资料全文转载或摘要引用。
于立深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学术研讨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调研座谈会等,涉及的主题广泛,从行政法理论到实践都有深入探讨。他的学术著作包括《契约方法论》、《地方立法实证研究》等,对公法哲学和行政法学领域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