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起诉可以不去被告人地方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6 12:3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23:49
法律分析:您应当积极出庭应诉,以避免可能出现的重复判决。对于异地起诉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亲自处理,也可以委托亲属、朋友或律师代为处理。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当事人签名的起诉状。
1、针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的起诉应由发生地法院受理,即事件发生地在哪个地方,就向该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3、对于合同纠纷,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异地诉讼后,一旦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如果需要执行的财产在异地,是可以由属地法院执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或其财产在外地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法院必须在收到委托函件后的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且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及时向委托法院报告执行结果。如果在三十日内仍未执行完毕,也应定期向委托法院通报情况。如果受委托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委托法院可以请求其上级法院指令执行。
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其他法律文书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同样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且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23:53
法律分析:您应当积极出庭应诉,以避免可能出现的重复判决。对于异地起诉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亲自处理,也可以委托亲属、朋友或律师代为处理。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当事人签名的起诉状。
1、针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的起诉应由发生地法院受理,即事件发生地在哪个地方,就向该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3、对于合同纠纷,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异地诉讼后,一旦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如果需要执行的财产在异地,是可以由属地法院执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或其财产在外地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法院必须在收到委托函件后的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且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及时向委托法院报告执行结果。如果在三十日内仍未执行完毕,也应定期向委托法院通报情况。如果受委托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委托法院可以请求其上级法院指令执行。
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其他法律文书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同样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且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